【导语】:为进一步完善辽宁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朝阳市政府决定对朝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8万元/人、年。
二、自2013年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由70元/人、年提高到90元/人、年。
【导语】:为进一步完善辽宁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朝阳市政府决定对朝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8万元/人、年。
二、自2013年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由70元/人、年提高到90元/人、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详细的领取条件见正文。
朝阳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辽宁各省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的缴纳标准及缴纳方式见文。
2022年辽宁各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从5月1日开始,缴纳方式可以网上缴纳、窗口办理、签约扣款等各种形式。具体请见正文。
朝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缴费期间可以实现跨地区转移,但按规定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朝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外出旅游、探亲等在异地急性发病需要就医,可以选择当地医保的定点医院进行就医,之后进行登记。
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县级参公单位,其主要有征缴科、医疗管理科、离休科等11个科室。每个科室的工作内容及咨询电话见正文。
朝阳市城镇职工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分为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公益岗人员、退休人员。详细的参保手续及缴费标准见正文。
辽宁省朝阳市城镇居民参保缴纳费用:普通成年居民190元/人/年,其余特殊群体缴费标准见正文。
2022-06-02 18:14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6 08:59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8:01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7:56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7:45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7:40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7:32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6 09:00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6:56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06-02 16:50 来源: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导语】:为进一步完善辽宁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结合朝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朝阳市政府决定对朝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由5万元/人、年提高到8万元/人、年。
二、自2013年起,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由70元/人、年提高到90元/人、年。